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地震灾害风险普查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工程院在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党组的领导下,在相关职能处室的配合下,全力推进西乌珠穆沁旗、巴林右旗和扎赉特旗的风险普查试点工作。
2020年9月工程院成立试点任务项目工作组,由高立新院长担任组长,工程院全体职工参与,并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进行分工。21日,与自治区减灾委召开研讨会讨论工作方案。
2020年10月,工程院在国家方案的基础上完成了内蒙古自治区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实施方案的编制,并对具体任务量和经费进行了预算评估。项目组成员还参加震防中心举办的“基于遥感影像和经验估计的区域房屋震害风险初判技术交流工作研讨”和震害防御司举办的“活动断层探测标准宣贯和技术培训班”。
2020年11月,对三个试点旗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地震钻孔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中标公司目前已接洽完成前期准备,目前正准备签订合同。为尽早完成试点工作任务,工程院于17日开始派出现场工作团队,顶着恶劣的天气,对三个试点旗的地震钻孔进行实地勘察任务。
除此之外,工程院紧密加强与地方应急局的沟通联系,向三个试点旗应急局发送了《试点普查工作资料报送人员信息反馈表》、《试点单位普查业务与技术人员推荐表》和《地震灾害普查试点工作资料收集清单》,目前收集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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