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召开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学习讨论会
更新时间: 2022-08-21     浏览次数:     文章来源: 纪检室      【 打印 】【 关闭

2022年8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召开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学习讨论会。局党组书记、局长卓力格图,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韩成太出席会议。机关各处室、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党支部纪检委员及承担纪检工作的副书记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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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韩成太同志逐条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会议审议了《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基层党组织纪检监督工作办法(试行)》讨论稿和《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2022年度政治监督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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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条例》对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体制、产生运行、任务职责、自身建设等作出全面规范,要继续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持续强化自我革命意识,不断提升斗争精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切实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规定。

会议强调,广大干部职工要深刻领悟《条例》对纪检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强化责任意识,做好政治监督,抓好日常监督;要提高站位,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自治区防震减灾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力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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