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2-08     浏览次数:     文章来源: 人事教育处      【 打印 】【 关闭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中国地震局进人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4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志愿投身防震减灾事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在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人员大学本科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9年2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2月1日以后出生);

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根据有关规定,地震系统单位处级以上干部亲属应聘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事业单位,干部本人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事前书面向本单位和应聘单位人事部门说明情况;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当书面向应聘单位人事部门如实申报本人在地震系统工作的近亲属关系情况。如未如实申报,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人数见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均为最低资格条件,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门户网(www.nmgdzj.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2月9日09:00至2月26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者请登录中国地震局局属单位事业人员公开招聘系统(http://211.71.235.164)进行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信息填写必须真实、准确、规范、完整,上传近期正面彩色照片必须清晰,报考信息提交后不可修改。

  3.笔试考点选择

  本次招聘笔试不设置异地考点,请考生在报名时选择“内蒙古考点(呼和浩特)”作为笔试考点。

  博士研究生报考可免笔试,初审合格直接进入面试,报名时请选择“不参加笔试(博士、高级职称)”选项。

  4.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2月18日09:00至2月27日12:00。请考生密切关注资格初审情况,退回补充材料的请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提交材料,逾期不再受理(视为不通过)。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为百分制,各占综合成绩的50%。博士研究生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不占用通过笔试进入面试考生的比例和名额。

  1.笔试

笔试初步定于2月底3月初进行,具体情况见笔试公告。

笔试只考一科,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包括政治理论综合、防震减灾知识、通识知识、职业能力测试。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培训班。笔试结束1天后,考生可登录招聘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2. 资格复审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入围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入围面试。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前,由我单位组织对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最多递补一次。面试当天放弃或未按时到达面试现场的,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有关事项另行通知,具体情况见面试公告。

3、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博士研究生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考察由2人及以上组成考察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情况或者考生本人主动放弃的,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可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人选,也可研究取消该岗位招聘并核减招聘人数。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关于准考证打印、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持续关注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门户网站和招聘系统,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考生报名填写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且须符合报考条件和报考岗位具体要求。凡弄虚作假或隐瞒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情节严重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三)考生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电话咨询。

联系人:赵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0471-6510796

通讯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80号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人事教育处,邮编:010010。

 

  

                                     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

                                       202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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